根据近日《爱尔兰时报》披露的FOI文件,中共驻爱尔兰大使馆3月13日致函戈尔韦市议会,对法轮功参加圣帕特里克节游行表示“严重关切”,并要求将其排除。中方甚至援引游行规则,声称法轮功的参与会破坏爱尔兰传统文化。但戈尔韦市政府没有接受。
市议会负责官员德里克·彭德(Derek Pender)给出的理由非常简单,也非常有力量:法轮功已经完成规定的申请程序,并按照既定规则获得批准,因此将按照这一批准参加游行。
4天后,法轮功如期出现在游行队伍中。
一、 爱尔兰的公共空间,究竟由谁来制定规则?
这个事件最核心的问题在于,中共政府有什么权力决定谁可以在一个爱尔兰城市的公共活动中出现?
戈尔韦市议会面对的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法轮功要不要参加游行”的问题,而是一个更加原则性的问题:爱尔兰的公共空间,究竟由谁来制定规则?
如果一个外国政府可以因为不喜欢某个团体,就要求爱尔兰地方政府取消这个团体已经获得的参加游行的资格,那么今天可以针对法轮功,明天也可以针对其他政治异见人士、宗教团体、流亡组织或者海外华人社团。这样一来,爱尔兰自己的法律和行政程序就会被置于外国政府意志之下。
因此,戈尔韦市议会真正维护的,不只是法轮功团体参加游行的权利,更是爱尔兰自己的司法、行政和公共治理边界。
二、 照规则办是对强权最有力的回答
戈尔韦市的游行规则本身就规定,游行不应被用于发表政治声明或推广游说团体和运动。这意味着,如果法轮功违反了游行规则,市政府当然可以依法拒绝。
但问题是,是否符合规则,应该由爱尔兰自己的法律和行政程序来判断,而不是由中共政府替它判断。这正是戈尔韦市政府这次处理方式的价值所在。
据报导,市议会还就安全问题咨询了当地警方,而警方没有提出法轮功参加游行存在安全问题。于是事情就非常清楚了:申请合规——警方没有提出安全问题——按照既定程序批准——已经批准就继续执行。
这就是现代法治行政最基本的逻辑。它不需要市长发表一篇慷慨激昂的演讲,也不需要公开与北京“叫板”,只需要一句“按照规则办。”
有时候,这恰恰是对强权最有力的回答。
三、拒绝让“中共标准”成为爱尔兰的标准
自从中共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共一直想将它对法轮功的诬陷和迫害延伸到其它国家,想让其它国家效仿它对法轮功的所作所为。但从国际法的角度讲,这是根本行不通的。
中共政府诬陷抹黑法轮功,它想让爱尔兰政府也认同它的政治定性。但它有这个权力吗?没有。
中共政府认为法轮功在爱尔兰“不应该出现”,它想让爱尔兰地方政府把法轮功赶出去。但它有这个权力吗?没有。
否则,所谓国家主权就会出现一个荒谬的反转,爱尔兰拥有自己的领土,却由外国政府决定谁可以在这里参加游行。这显然是不可接受的。
而戈尔韦市议会的做法实际上是在说,我们的公共事务由我们自己的法律和程序决定,不会遵循外国政府的意志。
这就是民主国家应有的政治自信。
四、“对华友好”不等于“对中共服从”
这件事情还有一个更深层的意义。
近年来,中共越来越重视海外影响力,也越来越希望中共政府的政治立场能够被其它国家、地方政府、大学、企业和社会组织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国家最需要守住的一条线就是:可以与中国合作,但不能因此接受中共替自己制定规则。
爱尔兰完全可以同中国保持正常的外交关系和经贸往来,也完全可以尊重中国人民和中国文化。
但这并不意味着爱尔兰必须接受中共对法轮功、异议人士、海外华人团体等问题的政治定性。
这两件事情必须分开。
尊重中国,不等于服从中共;发展中爱关系,也不等于把中共的政治规则移植到爱尔兰。
戈尔韦市政府这次实际上做到了这一点。
五、法轮功获准参加游行是多元社会的正常体现
今年3月17日的戈尔韦圣帕特里克节游行,有约3,000名参与者,代表70多个团体,沿途吸引超过3万名观众。
参加者来自乌克兰、波兰、加纳、墨西哥、拉脱维亚、格鲁吉亚、菲律宾等不同国家和社区,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也在其中。
这其实非常具有象征性。
圣帕特里克节本来就是一个具有强烈公共文化属性的节日,而现代爱尔兰社会又是一个多元社会。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宗教和不同背景的人,都可以在这里共同庆祝。
因此,一个团体是否能够参加,首先应该看它是不是符合活动规则,而不是看北京喜不喜欢它。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轮功最终出现在游行队伍中,本身就是多元社会的一种正常体现。
概而言之,戈尔韦市议会不惧中共的压力,批准法轮功参加圣帕特里克节游行,至少守住了三条重要底线:
第一,外国政府可以表达意见,但不能凌驾于爱尔兰法律之上。
第二,一个团体是否可以参加公共活动,应当依据公开、统一的规则,而不是依据外国政府的政治好恶。
第三,民主国家可以与中国交往,但不能把中共的政治意志当成自己的公共政策。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6/9/5/n14843123.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