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10月13日),曾在华为终端有限公司(Huawei Device Co.)担任企业培训师的坎贝尔(Heather Campbell)出庭作证,讲述她在2013年7月接触到的一份华为内部文件。 该文件显示,华为总部当年推出一项内部政策,鼓励并奖励全球员工从竞争对手处获取机密信息,形同“窃密有奖”。
*法律顾问透露总部政策
坎贝尔作证说,她于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在华为终端位于德州的办公室工作。任职期间,她与公司法律顾问沙托维厄(Charles de Chateauvieux)属于同一团队,经常碰面。
2013年7月的一天,沙托维厄告知她,华为总部下发了一份内部文件,要求华为在全球各地的办公室将从竞争对手取得的机密信息上传至指定网站。总部并设立一套激励机制,依据信息的价值,向提供资料的员工发放奖金。该计划由一个“竞争管理小组”负责审查与评定。
坎贝尔表示,沙托维厄对此事“非常担忧”,因为在他看来,这项政策基本上就是在鼓励员工“去偷”。他认为这样做不对,并透露自己收到上司的电邮,要求美国的华为终端“不要回应、也不要跟从”这项总部政策。
坎贝尔本人虽然没有直接看到该封内部电邮,但她希望能看到相关内部文件,因为她难以相信公司真的制定了这样的政策,希望亲自了解事情的实际情况。
她的疑虑也与此前发生的一起事件有关。2013年5月底,一名华为终端美国公司的员工进入T-Mobile实验室,将一个机器人手臂偷偷放进笔记型电脑包内并带离实验室。在机器人手臂被归还给T-Mobile之前,华为一名工程师曾对该设备进行测量,并透过电子邮件将照片和测量数据发送给华为及华为终端公司的其他工程师。
坎贝尔急切地想一探究竟。
*内部文件列明奖金标准
后来,法律顾问沙托维厄将上述内部文件与相关电子邮件的列印件,在公司六楼培训教室外走廊交给了坎贝尔。坎贝尔说,两人选择在那里交接,是因为那里人少,不容易被人看见。
坎贝尔取得文件后,独自走到停车场,坐在车内详读。
根据检方提交的法庭文件,该份核心文件名为“终端竞争信息收集管理规范”,发件部门为“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区域与客户群管理部”,签发人为刘江峰,日期是2013年7月10日,收件对象为该部门全体员工,并抄送二级部门所有主管。文件落款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终端市场策略分析部。
文件明言,为加强竞争信息收集与管理,及时地传递和分享各类竞争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提升竞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此规范。
文件要求所有人员积极搜集竞争信息,透过“终端竞争社区”平台(huawei.com网址)或专有信箱,将信息提交总部,即时分享互动。各地区终端业务部部长被列为区域竞争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销售运营部则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激励原则:采分级激励、即时激励(按月发放奖金),且“只奖不罚”,以鼓励一线员工积极回报竞争信息。每半年度还将评选三个“竞争管理优秀地区部”进行公示与奖励。
奖励涵盖竞争对手之产品信息(如路标信息2,000元人民币、样机200元)、销售信息(商务价格1,000元、渠道架构与层级利润分配500元)、客户关系动态、市场信息、零售数据统计(200元)及组织架构与决策链薪酬体系(500元)。文件并要求依资讯密级透过不同途径发布,原则上一二等级需使用加密文书透过专用信箱发送。
华为内部文件之操作细则与竞争信息奖励评定标准。(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美国分公司发电邮进行切割
2013年7月12日,也就是上述规范发布两天后,华为终端公司人事部主任Jennifer Ponder代表管理团队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针对总部的奖励文件作出回应。
信中指出,总部颁发的奖励文档似乎在鼓励员工收集竞争对手机密并换取金钱奖励。然而,管理团队表示:尽管此类指令在某些国家可能被视为正常商业惯例,但在美国“我们既不认可也不参与此类活动”,华为美国有限公司的公司政策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任何试图收集竞争对手或其它第三方公司机密信息的美国员工,都将面临纪律处分,最严重可被解雇。
坎贝尔作证说,她坐在车里阅读完两份文件后,想了几分钟,试图探询其他主管的反应。她先询问销售部门主管是否收到相关文件,结果对方似乎不太在意,也没有表现出担忧。
坎贝尔不认同这种反应,于是又找资讯部门主管交谈。对方表示自己没有看过这些文件,坎贝尔便在停车场将文件拿给他看。据她回忆,对方看过后表示:“哇,这很糟糕”,但也未表现出足够的严肃态度。
坎贝尔随后独自思考了一段时间,最终决定联系联邦调查局(FBI),并将文件交给FBI探员Leigh Ann Sweeney。Sweeney后来成为负责调查及起诉华为相关案件的FBI探员。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6/10/13/n1486935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