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主管曼哈顿夜会任正非
今年6月退休的FBI前纽约办事处首席分局法律顾问兼特工督导卢西(Tim Lucey),作证回忆了双方于2007年7月11日深夜在曼哈顿中城某酒店大堂的会面情况。
当时卢西与另一名探员及一名中文翻译,在未预约的情况下到场,任正非在没有律师陪同下自愿且合作地与他们谈话45分钟至1小时,谈话时任正非“很放松”、“谈吐自如且好沟通”。他出示中国护照与名片,指Futurewei是华为的美国公司,但仅称华为“拥有一部分”,宣称其部分独立、并非全资子公司;同时强调华为“未直接与伊朗做生意”且“保护知识产权”。

令卢西感到意外的是,任正非主动提起了2004年芝加哥贸易展览会上的“展位偷拍事件”。当年夏天,Supercomm科技会议结束后,一名华裔男子未经授权,在富士通展位内打开竞争对手的设备,拍摄内部电路板。他被发现后遭保安拦下,保安并在其相机内发现多张设备拆解后的内部电路照片,其中部分涉及富士通(Fujitsu)等产品。
卢西回忆,任正非表示知悉这项指控,说该员工因拍摄不该拍摄的技术而被抓包,并称公司已将其解雇。不过,任正非似乎为该员工辩护,说他知道在那些情况下拍照是非法的,但表示自己“不见得完全认同这些法律”,“因为仅仅拍摄外观并不具敏感性,你必须深入到零件内部,才能看到那些受限制的敏感技术。”
卢西不记得任正非是否提及,该员工曾拍摄产品内部的情况,也不记得他是否表示,该员工当时知道拍摄行为不被允许。但任正非谈到这起事件引发了负面舆论,最终开除了该员工,但他没有提供(开除的)证明。
华赛产品疑转售伊朗
上午出庭作证的是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合规部门政策与实施主管布里奇(Seth Bridge),他向陪审团说明了美国对伊朗制裁的法律架构。
布里奇介绍,美国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及一系列行政命令,对伊朗实施严格的经济制裁。OFAC负责执行相关制裁,并针对非美国公司设有相应的许可制度。
自2008年11月10日起,美国进一步禁止涉及伊朗的“U型转账”(U-turn transfers),即外国银行将伊朗相关资金经由美国银行进行美元清算后,再转往其它海外账户(就像开车在路口做了一个“U-turn”),以防受制裁资金利用美国金融系统流转。
根据呈堂的文件,华为在2025年依传票要求,向OFAC送交了所有与华为或Skycom交易有关的自愿披露文件(VSD)。其中包含成都华为赛门铁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赛”,华为持股过半)于2010年2月26日向OFAC提交的披露文件。
文件显示,华赛曾向经销商CMEC和Panda销售两批产品,并怀疑(但无法证实)这些货物被转售至伊朗与叙利亚。华为首席法务官亦提交证明,证实华为曾向该两家经销商出售产品。
华为否认供货伊朗
结合本周三庭审中播放的2012年9月13日美国众议院情报常设特别委员会(HPSCI)听证会证词,当时华为北美主席丁少华(Charles Ding)在举手宣誓的情况下,面对议员质询时曾信誓旦旦地说:华为“从未”向伊朗政府提供任何设备。
检方透过财政部与成都华赛的自愿披露文件指出,虽然华赛为合资企业,但相关出货记录显示华为产品确实流向了可能转售至伊朗的经销商管道。这与丁少华在国会宣誓下作出的绝对化否认形成强烈对比,也凸显出华为在面对美国国会与金融机构调查时,以空泛辞令、避重就轻的方式掩饰真实业务往来的模式。
在随后的诘问中,辩方则将焦点转向“伊朗政府”的法定定义,针对华为子公司Skycom曾试图向伊朗国营企业MCI出售美国产的惠普电脑一事,诘问MCI是否能被精准界定为“伊朗政府”。检方则挑出美国制裁文件中的相关条文,指出其中包含“伊朗分支机构”等字眼,且一般通用许可证并未授权此类服务、软体和硬体供伊朗政府使用。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6/10/16/n14870869.htm )




